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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下半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4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以下简称“体测”)工作总体部署,体军部将于2024年10月组织对嘉兴南湖学院2022级、2024级在校生进行体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本学期体质测试对象:2022级、2024级在校学生。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本学期集中性测试

1.室内项目:集中测试1010日开始至1025日,具体时间由各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各班级,测试地点为田径场看台下体测中心。

2.室外项目:室外项目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测试时间,测试地点为田径场。

(二)本学期补测

补测范畴:仅限于大三(2022级)往年度体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往年成绩于60-75分之间的不予补测!

本次补测时间为10月24日(周四)下午13:30-16:30。室内室外项目同步进行,具体安排由当天补测负责老师安排。

三、测试项目

所有在校生每年均须参加并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的测试。有缺项的,当年度体测总成绩计“零分”由此导致无法正常毕业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一)学生室内测试项目

1.身高、体重(男/女);

2.肺活量(男/女);

3.立定跳远(男/女);

4.坐位体前屈(男/女);

(二)学生室外测试项目

1.50米(男/女);(由任课教师手工完成)

2.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由任课教师手工完成)

3.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由任课教师手工完成)

四、学生测试须知

(一)关于调整体测测试时间的申请

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本次体测任务的,可告知体测中心教师填写延迟测试申请,参与下年体测补测。

(二)关于体测免测申请

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本年度体测的,可在规定时间内(10月24日前办理完毕)申请免测,1025开始提交至体军部108办公室刘乐融老师处,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17:00,具体程序和规定如下:

1.学生所提交的免测申请表及其所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将放入学生本人个人档案,学生本人须慎重考虑免测申请带来的后果。

2.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在最后一次体测时段参加测试的,学生本人填写免测申请表,并附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且有“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相关诊断意见(医嘱)和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书,申请表经校医院同意后交至体测中心准予当年体测免测,免测当年度体测成绩按合格处理。

3.体育课已经申请体育保健的学生需要办理免测申请。已办理体育保健的学生由本人携带体测免测申请表和保健单证明至校医院盖章。

4.因本人身体原因按要求办理了免测手续并经体军部体测中心批准同意的,该年度视同免测,否则年度体测按“旷测”处理,当年度体测总成绩计“零分”,由此导致无法正常毕业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5.免测申请单到嘉兴南湖学院体军部官网自行下载(嘉兴南湖学院官网-教学机构-体育与军训部-下载中心)

6.每人每次能且只能免测一年度体测,禁止出现“一次免多年”的情况。

(三)其他须知

1.所有测试对象必须携带校园一卡通(非电子版),并着运动服参加各项目测试。如一卡通遗失或因故不能提供的须补办。

2.所有测试对象不得无故缺席,必须严格按照测试工作安排进行各项体质测试。(注:本学期以体育课教学班为单位进行体质测试)

3.对于室内体测成绩问题,全部测试完一日10月26日后查询成绩,室内测试成绩查询开始两周11月8日未向体测中心提出异议的,概不负责室外项目于12月5日开始查询,12月15日前未向体测中心提出异议的,概不负责。

4.室内项目测试要求学生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由老师整队按序入场测试,测试结束前10分钟停止入场。室外项目测试要求学生按照本班开始测试的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准备活动区,做好充分准备活动后方可进行各项测试,测试结束前30分钟停止入场。

5.测试过程中严格遵循正常情况下每个项目两次测试机会的原则,禁止多次测试,杜绝“刷分”现象。最终每项成绩显示为最近两次成绩中的最优值。

6.所有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测试工作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发生代测、替测等体测违纪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7.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体测成绩与学生奖学金、毕业资格相关,全体学生务必高度重视并自觉积极参加各项目体质测试。

8.预告:明年上半年将安排2022级学生第四次体测,届时允许2022、2023、2024级学生参与补测。其中允许2023级学生2024年体测成绩高于60却不足75分的进行补测,希望处于该分段同学努力提高各项素质成绩,达到评优评先标准。

五、学生毕业时体测成绩基本要求

(一)学生毕业时体测成绩基本要求

2019级学生及以后各年级学生,入学第一、二、三连续三个自然年度体测成绩之和的算术平均分≥60分,且入学后第四自然年度体测成绩≥50分。

(二)有关毕业时体测成绩说明

1.学生毕业时体测成绩未达上述要求者,不能正常毕业。

2.入学第一自然年度与学生入学时的年份相同,一般情况下,学生体测的四个自然年度为自第一自然年度开始后的连续四个自然年度。  

3.特殊学生毕业时体测成绩核算方式:

1)留级学生或降级转专业学生。毕业时体测成绩核算的四个自然年度与学生本人毕业时最终所在年级学生核算的连续四个自然年度一致。

2)休学复学学生。毕业时体测成绩核算的四个自然年度按照从毕业当年(不含毕业当年)往前取学生在校期间非连续四个自然年度的体测成绩。

上述学生因学籍异动错过所在年级体测时间的,须参加当年年底安排的年度补测,否则异动当年的年度体测成绩按“旷测”处理,当年度体测总成绩计“零分”,由此导致无法正常毕业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退伍复学可申请免测。体测成绩按83分计算。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在测试工作开始前请各学院教务办将上述通知内容和有关事项(尤其是学生测试须知和学生毕业时体测成绩基本要求)通知到各班级学生。

七、体测工作联系人信息

陈金伟老师,联系电话:13164640809

刘乐融老师,联系电话:13213726956

体育与军训部

2024年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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